公文种类、行文规范及范文003_通知
本文最后更新于:2023年10月22日 下午
决定是“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、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、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”的公文。
具有权威性、指导性、稳定性、和长远性的特点,可以作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依据。
一、公文行文方向及种类
公文按照行文方向分为:上行文、平行文、下行文。常见的公文类型按照行文分类。
上行文:报告、请示、函
平行文:函
下行文:决议、决定、通告、意见、通知、通报、批复、函、纪要
二、公文种类
《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》经党中央、国务院同意,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于2012年4月16日印发,自2012年7月1日正式施行。根据《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》规定,公文种类主要有15种:
决议、决定、命令(令)、公报、公告、通告、意见、通知、通报、报告、请示、批复、议案、函、纪要
三、行文规则
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。一般不得越级行文,特殊情况需要越级行文的,应当同时抄送被越过的机关。
1.向上级机关行文,应当遵循以下规则
- 原则上主送一个上级机关,根据需要同时抄送相关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,不抄送下级机关。
- 党委、政府的部门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、报告重大事项,应当经本级党委、政府同意或者授权;属于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当直接报送上级主管部门。
- 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,如需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请示,应当提出倾向性意见后上报,不得原文转报上级机关。
- 请示应当一文一事。不得在报告等非请示性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。
- 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事项外,不得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公文,不得以本机关负责人名义向上级机关报送公文。
- 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一个上级机关行文,必要时抄送另一个上级机关。
2.向下级机关行文,应当遵循以下规则
- 主送受理机关,根据需要抄送相关机关。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发文机关的直接上级机关。
- 党委、政府的办公厅(室)根据本级党委、政府授权,可以向下级党委、政府行文,其他部门和单位不得向下级党委、政府发布指令性公文或者在公文中向下级党委、政府提出指令性要求。需经政府审批的具体事项,经政府同意后可以由政府职能部门行文,文中须注明已经政府同意。
- 党委、政府的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可以向下级党委、政府的相关部门行文。
- 涉及多个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务,部门之间未协商一致的,不得向下行文;擅自行文的,上级机关应当责令其纠正或者撤销。
- 上级机关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机关行文,必要时抄送该下级机关的另一个上级机关。
- 同级党政机关、党政机关与其他同级机关必要时可以联合行文。属于党委、政府各自职权范围内的工作,不得联合行文。
- 党委、政府的部门依据职权可以相互行文。
- 部门内设机构除办公厅(室)外不得对外正式行文。
四、通知
通知是传达上级指示,部署安排工作,实施管理措施,处理公共事务,任免聘任干部,批转、转发、印发下级机关、上级机关及不相隶属机关有关公文,要求下级需要周知事项等使用的公文文种。通知使用最广泛,使用频率高,实践中象工作计划、总结和领导讲话等一些非规范性公文也一般用通知下发。
(一)通知分类
通知按其内容和功用不同,可将通知分为批示性通知、指示性通知、告知性通知和任免通知等几种。
(二)通知的格式
1.通知标题
通知一般都要有一个符合标题的“三要素”,即:发文机关、事由、文种,使人一看标题就知道是通知什么事情或要求做什么事情。
2.主送单位
被通知单位就是文件的主送单位。
3.其他
如果所通知的事项需要被通知的单位尽快知道,可在“通知”之前加“紧急”二字,这就是常见的“紧急通知”。
(三)注意事项
- 批示和指示性通知,防止将重要性或意义写的过长;
- 告知性通知表述事项要清楚、准确、明确;
- 语言运用上要平实无华,实事求是。